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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NOUNCEMENT
19
2025
-
12
随州市妇幼保健院口腔科医师招聘公告
作者:
为进一步充实医院口腔科医疗团队力量,提升诊疗服务能力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口腔科医师1名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口腔科医师,1人
二、基本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遵纪守法;
(三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(四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(五)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岗位条件
(一)学历专业:本科及以上学历,口腔医学专业;
(二)年龄要求:45周岁及以下(以报名当日计算);
(三)工作经历:具备5年及以上口腔诊疗工作经历,规培经历可等同于工作经历;
(四)资质证书: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;
(五)其他: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意识,服从医院工作安排。
四、岗位待遇
(一)薪资待遇面议,按医院薪酬体系及个人能力核定;(二)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,试用期考核合格后,协助解决事业编制;
(三)具备10年及以上口腔诊疗工作经历者,试用期考核合格后,可享受口腔科主任待遇。
五、报名及联系方式
(一)报名材料:个人简历、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(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)、医师执业证书、职称证书、工作经历证明(含规培证明)等相关材料;
(二)报名方式
线上: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医院人事科邮箱(527548486@qq.com),邮件主题注明“口腔科医师+姓名”;
线下: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医院人事科(随州市曾都区清河东路3号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托育中心三楼人事科办公室)
(三)联系电话:0722--3980089(人事科);
(四)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招满即止(仅限工作日)。
六、其他说明
(一)医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,审核通过后通知面试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;
(二)试用期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,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;
(三)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随州市妇幼保健院所有。
随州市妇幼保健院
2025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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